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提名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单位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公示期之外的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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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材料 旧沥青路面材料绿色低碳利用和耐久性提升关键技术体系构建与应用.docx |
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公告公示 / 2021-09-1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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